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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心灵聊吧”(心理咨询室)成立于2004年9月,由个人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发泄室组成。自成立以来,每月接待各年级来访学生约二十人左右,每学期要开展不同形式的心理讲座。几年以来,成功的为广大学生解答考试焦虑、人际关系、心理定位等多方面的疑虑,赢得老师们和同学们的良好评价。心理教研组于2005年12月顺利申报并获得“首届全国心理辅导特色学校”称号;于2008年5月底成立“地震预防心理救援小组”,为全校同学普及地震心理救助知识,并为近三十名四川籍的学子针对性的制定心理救援方案并加以实施。
心理聊吧专题博客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bdfzxl
“心理聊吧”心理咨询室值班表
| 值班老师 |
值班时间 |
值班地点 |
联系方式 |
QQ |
联系邮箱 |
| 吴韶梦 |
周一至周日晚上19:30—21:30(周六晚上除外) 周六下午15:00—17:30 周日上午8:30—11:30 |
4号楼2层心理聊吧 |
15803890570 |
154020099 |
shaomeng9-29@163.com |
| 连洁 |
15037150695 |
158142248 |
lianjie1987@163.com |
心理咨询室工作规则
第一章 心理咨询室
1、心理咨询室以“实施心理健康教育,开展学生心理咨询”为基本工作任务,以“关注学生心理健康,帮助学生成长成材,服务全面素质教育”为根本宗旨。
2、心理咨询室努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,适时组织心理测试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等活动,积极开展学生个体咨询和团体咨询(小组咨询),认真作好入校新生的心理普查工作并建档。
3、心理咨询室积极开展内部案例分析与学术交流。
4、心理咨询室协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授课有关工作的管理、组织与实施。
5、心理咨询室应不断创新工作的内容与方式,积极支持督促心理咨询师(或咨询教师,下同)的各项工作,努力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水平与实效。
6、心理咨询室组织进行或协助搞好学生职业测评与就业辅导,指导学生心理协会有效开展工作。
第二章 心理咨询师
1、心理咨询师应钻研专业知识,努力增强咨询技能,积极工作,注重奉献。
2、心理咨询师按要求参加咨询值班等工作,无重要原因不应调班缺席,调(换)班应先行办好手续。
3、心理咨询师应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并及时存档。
4、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值班时应严格执行专业化要求,应得体着装,规范接待,文明用语,贴心服务。咨询辅导中应符合“尊重、平等、热情、真诚、爱心、理性、保密、专业、务实、负责”的要求。
5、心理咨询师应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,严格遵守保密原则,不体现与咨询无关的职业职务身份,不主动问及了解和外传求助学生姓名班级信息,不对咨询事实作是非评论,咨询后不泄露求助对象的秘密和隐私,法规特别规定宜采取有限保密的情形除外。
6、心理咨询师依规定享有相关工作计量计酬及业务进修、交流等方面的待遇。
第三章 咨询者(咨询学生)
1、心理健康课是学生在校必修课。学生应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增强心理健康素质。
2、学生到咨询室求助,应积极配合心理咨询师的工作,共同努力增强咨询的效果。
3、求助学生应了解、遵守基本的心理咨询要求,每位求助者每次咨询时间一般不超过45——60分钟。
4、心理咨询是求助学生与咨询师的平等交流双向互动,咨询学生有权选择咨询师,对咨询不满意可中断咨询或另选心理咨询师。
6、学生可对学校心理辅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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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吴韶梦老师(中) |
连洁老师(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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